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次数达到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次数的10%以上。
2020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2022年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与省工作平台有效对接。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运行前,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依托威海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开展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省级平台上线后,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依托省级平台,开展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负责省级平台在本区域的推广应用。市级平台的数据及时与省级平台对接,对接结束后市级平台停止运行。
(二)严格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对省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层级,及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更新。要严格按清单实施抽查,不得在清单外设立抽查事项,不得擅自增加或缩减抽查事项。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省里制定的建设标准,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适应的“两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检查对象涉及多领域监管业务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各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区市政府(管委)将本区域综合执法队伍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专业性较强领域的抽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
(四)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制定本区域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考虑检查对象的耦合性、机构设置的对应性、监管职责的关联性,科学确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发起部门实施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参与部门较少的,发起部门直接与参与部门协商沟通,编制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参与部门较多的,发起部门可申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各级相关部门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发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同级市场监管局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五)完善抽查检查实施机制。各区市政府(管委)组织实施本区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发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根据检查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联合抽查可采取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多种形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般情况下采取实地核查方式,也可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有条件的可开发抽查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省级平台,由其推送至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鼓励创新,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鼓励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七)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对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及时实施检查、处置。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框架内,成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等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专题报告市政府。市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在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系统内指导、督促。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经费保障,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二)严格责任落实。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威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 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张 伟 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宗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荆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世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 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玉杰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姜泽健 市公安局二级调研员
陈明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希海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申 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县级干部
钟竹林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孟艳玲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隋吉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董礼松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 伟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孙 勇 市应急局副局长
王 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 健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启航 威海海关二级高级主办
王吉宏 荣成海关副关长
刘后奋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